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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3年度兰州市卫生局系统效能风暴行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 2013-05-03

 

 

 

 

 

 

兰卫党发〔201328

 

 

关于印发《2013年度兰州市卫生局系统

效能风暴行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总支、支部),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3年度兰州市卫生局系统效能风暴行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州市卫生局党组       

201342      

 

 

 

 

2013年度兰州市卫生局系统

效能风暴行动重点工作安排

  

为确保效能风暴行动各项工作强力推进,取得实效,根据《2013年度全市效能风暴行动重点工作安排(兰效发20132)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现对2013年度兰州市卫生局系统效能风暴行动各项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继续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取消和调整工作。按照市政府审改办审定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完善流程再造和相关信息的补充完善,并在局信息平台公示。结合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年和小型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活动,认真抓好永登、榆中、皋兰县和兰州新区辖区内放权的行政许可项目的落实。520日以前完成。牵头部门:行政审批事务处;协作部门:永登、榆中、皋兰县和兰州新区配合)

   (二)认真开展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自查自纠。对市政府审改办审定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进行审核、登记、备案、年检、监制、认定等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措施,做到不变相审批,不降低管理标准,不出现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监管真空。牵头部门:纪检组;协作部门:行政审批事务处、医政处、社卫处、中医处、法监处、妇幼处)

     二、继续深入推进政务运行模式改革

(三)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及《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充实局门户网站应用,及时公布重大突发性事件,按要求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医疗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公共卫生的监督检查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按要求公开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以及公务接待费用。(牵头部门:办公室;协作部门:法监处、规财处、医政处、应急办、统计信息中心、局属各单位)

(四)认真落实“两个集中、两个到位”工作。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内部机构职能配置,实现部门进驻、项目入驻、审批授权、按时办结、现场办结五个100%。针对相关审批环节办公地点分散的实际,整合办公地点,相关环节人员进驻政府服务中心窗口;充分授权,凡属即办件,由首席分管领导现场审批。420日以前完成。牵头部门:行政审批事务处)

(五)继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切实加强对诊疗行为的监管。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落实患者诊疗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和医德考评制度。深入推进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做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努力实现最大程度的群众满意。(牵头部门:纪检组;协作部门:医政处、人事处、法监处、局属各单位)   

   (六)切实推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改进与提升落实以医生“四个排队”和医疗机构“八个排队”为主要内容的22项医疗监管核心制度。继续做好妇幼卫生重大服务项目,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落实好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政策,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住院分娩率。加强重点传染病和慢性病的预防控制。加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参合农民保障水平,在保基本的同时,重点做好重大疾病保障,完善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机制,积极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基本药物的使用和监督,将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纳入对医务人员的考核内容。(牵头部门:医政处;协作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七)继续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市政府要求,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整治工作。(牵头部门:规财处;协作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三、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改革

   (八)进一步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并绘制流程图。830日以前完成。(牵头部门:法监处;协作部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九)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行政处罚的原则、范围、基准和幅度,进一步细化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将自由裁量权制度化、细化和量化,确保合理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牵头部门:法监处;协作部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坚决取消越权创设的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活饮用水暂行监督管理办法》进行重新审查。集中整治基层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粗暴执法、滥施行政处罚、滥用强制措施等违规执法和执法侵权行为,防止恶性事件发生。530日以前完成。(牵头部门:法监处;协作部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十一)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依法对现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整治,依法撤销“问题文件”;规范性文件需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牵头部门:法监处;协作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五、继续推进效能管理制度体系改革

   (十二)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勤政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四项规定”和局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十八项规定。大力精简各类文件,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格,切实改进文风会风。4月中旬制定监督检查办法建立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强化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要责令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并通报。牵头部门:纪检组;协作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十三)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制度规范化建设。督促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深入推行十项制度和“五零服务”,加大制度落实力度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破旧立新”,促进机关管理的规范、有序和高效,增强制度的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牵头部门:办公室、纪检组;协作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十四)落实重大项目效能督查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要加强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卫生专项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医改专项资金、重点卫生项目资金和新农合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强化跟踪督查,建立通报制度,促进工作落实。加强对新引进项目落地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人为设置障碍、影响项目落地的问题,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牵头部门:纪检组;协作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十五)坚决实行效能问责“亮剑”行动。坚决整治庸懒散慢混等问题,重点治理效率不高、纪律松弛、推诿扯皮等突出问题。坚决打破“潜规则”,克服“中梗阻”,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和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行为,对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破坏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办事人员的责任,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牵头部门:纪检组;协作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效能风暴行动是一项长期任务,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效能建设是一项常态工作,只有更好,没有最好。2013年效能风暴行动任务艰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主抓职责,各协作单位要全力配合,认真完成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纪委要加强效能监察,对影响机关效能的行为,综合运用效能告诫、责令整改、行政问责等手段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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