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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县卫生局全面推进年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

【来源: | 发布时间: 2015-08-19

   

为进一步保障农民工作权益,维护农民工身体健康,有力的支持社会建设。皋兰县卫生局按照有关部署要求,以切实维护农民工健康权益为核心,按照“以人为本、保障基本、逐步均等”的原则,推进农民工及其家属在基本公共卫生、职业病防治、合作医疗保障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完善农民工保障体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完善服务农民工保障体系。县卫生局高度重视进城务工农民服务保障工作,将其纳入全县卫生工作全局进行系统化设计、制度化安排、规范化建设和长效化推进,建成了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专业公共卫生计生机构为枢纽、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有效保障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乡居民医疗卫生保健服务需求。通过政策调整,凡居住满半年的农民工及其家属,均被纳入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并与城镇居民平等享有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妇幼保健以及计划生育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

   二是狠抓政策落实,稳步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部以免费或补助的方式向包括农民工及其家属在内的全体居民提供。农民工及其家属均可在居住地获得免费公共卫生的服务。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和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农民工为重点,建立统一、规范的健康档案,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以及孕产妇、老年人、儿童加强健康管理,居住半年以上的群众建档率达94%。组织局公卫科、县疾控中心编制了职业病防治规划,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等健康教育活动。利用“3.24结核病防治日”、“4.25预防接种日”、“10.8世界高血压日”、“12.1防治艾滋病日”等宣传活动日,组织开展艾滋病、结核病、麻疹等疾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制定了《皋兰县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办法》,将“户籍不在居住地(包括无户口儿童),而在寄居地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7周岁以下儿童,包括兰州市辖区以外来的儿童、兰州市辖区内各县市区之间流动的儿童、本县城乡之间流动的儿童”纳入全县免疫规划预防接种管理,流动儿童接种率达98.5%

   三是创新服务方式,提高群众新农合保障水平。作为全省首批新农合试点县,从新农合政策运行之初,就将外出务工人员作为参合政策宣传的重点人群。乡镇政府、村社干部、乡村医生等利用电话告知、春节返乡、红白喜事等方式向外出务工人员宣传新农合参合和报销政策,新农合政策已经深入群众人心。绝大部分外出务工人员均能够缴纳或托亲友按时参加新农合。积极推进“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对包括农民工群体在内的所有群众,实行先住院、先检查、先诊疗、后付费,使许多原来因短期筹不起钱、看不上病的农民工患者得到了及时治疗。在住院期间,医院每天主动向患者提供治疗措施及用药、费用清单;患者出院时,即可免费拿到自己的住院病历,真正让群众“看明白病、花明白钱”。放宽农民工参合条件。在群众参合过程中,与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协调,将部分包括外出务工人员在内的未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失地农民全部纳入新农合参合范围,为群众看病就医提供了必要的政策保障。

   四是抓好基建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在各项卫生基础建设项目中,皋兰县卫生局都与施工方签订了协议,要求按时结清农民工工资,决不能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局相关科室也积极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按时足额上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卫生局各项目实施单位都能够按照要求缴纳。通过上述措施,保证了农民工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卫生系统基础建设项目施工中未发生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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